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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建设搬迁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11-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滨湖区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建设搬迁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湖区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建设搬迁项目工程已经由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锡滨数投许〔2025〕2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无锡市滨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98-3

    2.工程规模:拟对滴翠路98-3号6-7层进行改造,建筑面积1293.6平方米,涉及改造面积1198平方米,主要包括装饰改造、消防改造、电气改造、给排水改造、暖通改造、 弱电改造、智能化建设以及零星修缮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BHGCGK20250032-1

施工总承包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饰改造、消防改造、电气改造、给排水改造、暖通改造、 弱电改造、智能化建设以及零星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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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其他要求:

1)2023/11/1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2024/11/1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2025/8/1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1125930

    2.现场投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111216:30时至2025111723:59

2.领取地点:请到无锡滨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5.18.27:8079/TPBidder/memberLogin领取招标文件

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滨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555号江南城写字楼201室           

 邮编:214000                              邮编:214011                                        

 联系人:吴洋                              联系人:沈凌、侯小松、彭舒舒

 电话:0510-81171014                       电话:0510-82463740转8033,1392116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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