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BH202502005-X05]滨湖建发空天智造装备产业园变电所设计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滨湖建发空天智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名称)变电所设计(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滨湖建发空天智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滨数投备〔2025〕3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城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变电所设计(标段名称)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变电所设计
2.2 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刘闾路与紫荆路交叉口西北侧
2.3 工程类型:设计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1座35KV变电所(总变)和2座10kV变电所(分变),新建2台35/10kV-10000kVA电力变压器和1台10/0.4kV-2000kVA电力变压器、2台10/0.4kV-1000kVA电力变压器及35kV配电装置室、10kV配电装置室及35kV用户侧进线,10kV出线等。工程建安费约1400万元。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 50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包括电气(一次、二次)、通信、远动、动力照明、供电智能运维等涉及变电所的内容和35kV用户侧进线,10kV出线及备供进线等变电所进线和出线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服务。
2.7 设计服务期: 7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要求;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不要求;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3.4.2 其他:1、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的内容,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2月-2026年4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3.7 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8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3日17时00分至2026年6月8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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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无锡市城开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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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大厦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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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工 |
联系人:张成东、张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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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0-81175138 |
电话:0510-85886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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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张成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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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14000 |
传真:0510-85886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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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
邮编:2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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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wxztzb@163.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1178710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